新認定國家級創新中心獎勵500萬元
哈市出臺新政促進質量品牌雙提昇和創新體系建設
近日,市工信局制發《哈爾濱市促進質量品牌雙提昇和創新體系建設扶持計劃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明確,哈市將對國家部委新認定的全國質量標杆工業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給予一次性獎勵。
《細則》中支持標准包括:國家部委新認定的全國質量標杆工業企業,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國家部委新認定的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國家部委新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認定的市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認定的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各級企業技術(含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及其能力提昇項目,企業上一年度研發設備、軟件投入、研發系統平臺建設、檢驗檢測設備購置等投入額50萬元以上的,按其實際投入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補助。首臺(套)創新產品的推廣應用項目,按照首臺(套)創新產品認定年度內實現新增銷售收入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申報多個首臺(套)創新產品的,給予企業一次性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獎勵。
此外,對符合本政策措施支持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哈市其他扶持政策規定的,按『從高不重復』的原則給予支持。滿足上述支持標准的哈市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含規模以上工業個體經營戶)或制造業創新中心,首次認定的相關企業,將免除申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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