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全面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
9月9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和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9月8日至10月15日,哈爾濱市聚焦五個方面內容,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
一查是否存在設置不合理或者歧視性准入和退出條件情況。具體包括:沒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依據,更改或設定行政審批、許可、備案等政務服務事項的前置條件和審批標准;在政務服務前要求企業自行檢測、檢驗、認證、鑒定、公證以及提供證明等;將政務服務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事項;以備案、注冊、年檢、認定、認證、指定、要求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定或者變相設定准入障礙。
二查是否存在妨礙商品服務和要素自由流通情況。具體包括:對外地商品設置歧視性價格、收費、補貼等標准或政策,采取重復檢驗認證等措施、設置標准技術等壁壘、設置許可備案等障礙、設置關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礙等,妨礙商品、服務和要素自由流通的。制定城市管理、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等涉企政策時,以地方保護為目的提高標准、層層加碼等排除限制競爭的。
三查是否存在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經營者情況。具體包括:無法律法規政策依據將在本地注冊企業或建設生產線、采購本地商品、進入本地扶持名錄等與政府采購中標綁定的;排斥、限制或強制外地經營者在本地投資或設立分支機構的;在政府采購和招投標中實施不合理限制和差別化待遇的。
四查是否存在限定或者變相限定交易情況。具體包括:通過與經營者簽訂政企合作協議、戰略合作協議、特許經營協議、合作備忘錄等方式,形成單一市場主體壟斷,妨礙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或者對其他經營者實行不平等待遇;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設置項目庫、名錄庫等限定或變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務的;濫用行政權力授予特許經營權;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等。
五查是否存在違法實行優惠政策情況。具體包括:以規定、辦法、決定、公告、通知、意見、會議紀要等形式,制定發布含有選擇性補貼、設置不合理的市場准入門檻、劃分市場、限定交易主體等政策措施的;違法通過稅收優惠、財政獎補、目錄清單、資質認定、推薦指定、標准、備案等手段,對本地和外地企業、商品、服務實施差別待遇。
市市場監管局將以此次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為契機,進一步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為哈爾濱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創造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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