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
哈市印發方案深入落實『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哈爾濱市深入落實『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責任分工方案》日前印發並施行。哈市將在全市范圍內分別按照《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分類實施改革。四種改革方式分別是: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和優化審批服務。
取消71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
在全市范圍內取消中央層面設定的『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等68項、地方層面設定的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取消審批後,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等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行政許可證件。
將18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
在全市范圍內將中央層面設定的『保安培訓許可證核發』等15項、地方層面設定的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審批改為備案後,原則上實行事後備案,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確需事前備案的,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企業按規定提交備案材料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當場辦理備案手續,不得作出不予備案的決定。
對37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
在全市范圍內對中央層面設定的『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等37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實行告知承諾後,有關主管部門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條件,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後果,一次性告知企業。對因企業承諾可以減省的審批材料,不再要求企業提供;對可在企業領證後補交的審批材料,實行容缺辦理、限期補交。對企業自願作出承諾並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當場作出審批決定。對通過告知承諾取得許可的企業,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確有必要的可以開展全覆蓋核查。發現企業不符合許可條件的,要依法調查處理,並將失信違法行為記入企業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將企業履行承諾情況納入信用記錄,並歸集報送至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精簡256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審批材料
對『重要工業產品(除食品相關產品、化肥外)生產許可證核發』等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下放審批權限,便利企業就近辦理。對『保安服務許可證核發』等256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精簡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減輕企業辦事負擔。對中央層面設定的『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等140項、地方層面設定的『供熱許可證審批』等1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優化審批流程,壓減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對『海關監管貨物倉儲審批』等18項設定了許可證件有效期限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取消或者延長許可證件有效期限,方便企業持續經營。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設立審批』等13項設定了許可數量限制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取消數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寬數量限制並定期公布總量控制條件、企業存量、申請排序等情況,鼓勵企業有序競爭。同時,各區縣(市)政府、各部門要積極回應企業關切,探索優化審批服務的創新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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