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藥店開設審批 提昇藥店開辦速度
辦理時限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申請材料減少18項
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年初以來,該局持續優化藥店開設審批,從取消藥品零售企業籌建審批、取消藥品零售企業間距限制、創新藥品零售經營許可審批模式、放寬藥品零售連鎖門店組織形式、試點藥品零售企業『一業一證』改革五個維度提昇藥店開辦的速度與效率。
哈市取消藥品零售連鎖門店、藥品零售單體企業的籌建審批,不再對藥店籌建申請進行批復。將藥店申請材料和驗收材料『合二為一』,藥店只需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審批部門只需跑一次現場核查,符合條件立即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極大提高了審批效率。另外,對申請開辦只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實現條件具備並書面承諾即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
在放寬藥品零售連鎖門店組織形式上,對總部設立在哈市的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允許其門店以參股設立等形式存在,通過與總部簽訂合同,采取聯營的方式,按照合同的約定共同經營。藥品零售連鎖門店可以設立為分公司、合伙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的組織形式,其企業名稱中應含有藥品零售連鎖總部『字號』。另外,化繁為簡,變多證為一證,在藥品零售(含食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過程中,將申請人申辦的多個證件合並發放《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整合審批要件,實現『一次告知』;簡並申報材料,實現『一表申請』;優化受理流程,實現『一窗受理』;合並核查程序,實現『一同核查』;再造審批模式,實現『一並審批』。
一系列改革措施實施後,哈市藥店行業准入辦理時限被壓縮在5個工作日內,較法定時間30個工作日縮減了83%,申請材料數量減少18個要件,大幅降低了藥店在市場准入方面的制度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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