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方便職工再次提取公積金償還商業貸款的辦理手續,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決定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取消提供借款合同和征信報告這一流程。
再次提取公積金償還商貸是指:職工自2019年1月1日後,辦理過提取公積金還商貸業務的,申請同筆貸款提取視為再次提取。為方便職工辦理,將取消借款合同、借款人征信報告。
取消借款合同後,再次提取還商貸還需要以下這些材料:即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辦理提取還商貸業務的,需提交身份證明和近期還款憑證。如借款人配偶辦理提取還商貸業務的需提交身份證明,近期還款憑證和婚姻關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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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還款憑證可由以下途徑獲得:
1.貸款銀行加蓋印章的近期還款憑證(紙質版);
2.職工也可以現場授權打印本人征信報告;
3.貸款銀行App 、『全國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提供的還款信息;
4.貸款銀行共享數據提供的還款信息(智慧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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