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記者從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幫助繳存企業和繳存職工克服疫情影響、紓解困難,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該中心制訂了《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實施細則。根據該《實施細則》,從6月1日起,受疫情影響的住房公積金借款人,不能正常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經認定後不作逾期處理,不計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期限不超過2022年12月31日。
疫情影響企業緩繳公積金,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貸款
根據《實施細則》,受疫情影響、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依法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期限不超過12個月。在緩繳期間內欠繳住房公積金的企業不計入催繳名單,不進行欠繳行政執法檢查。單位按規定辦理緩繳的,職工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實施細則》指出,企業受疫情影響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不影響繳存職工正常辦理提取。繳存職工可以通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支付寶、手機App、哈爾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門戶網站登記辦理提取業務,也可預約到就近的辦事處辦理提取業務。同時,企業受疫情影響緩繳住房公積金的,緩繳期間內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繳存職工正常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繳存職工可正常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年限等計算方式等同正常繳存職工。
公積金還貸寬限期至年底,明年起將登記逾期記錄並計收罰息
根據《實施細則》,從2022年6月1日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住房公積金借款人,不能正常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經認定後不作逾期處理,不計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期限不超過2022年12月31日。該政策執行期限外產生的逾期不在政策支持范圍內。
同時,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因疫情防控要求隔離觀察或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可持本人身份證件和受疫情影響證明(醫學病例、依法隔離證明、依法解除隔離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等),預約到就近的住房公積金辦事處申請償還貸款寬限政策。
此外,住房公積金借款人申請償還貸款寬限政策期限屆滿的,須一並歸還寬限期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並繼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正常履行還款義務。超過政策執行期仍有逾期的,將從2023年1月1日起登記逾期記錄、計收罰息並將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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