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能領『冰墩墩』?別信!
省知識產權局警示:未經許可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
2月10日,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發布『關於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保護的警示信息』。近日,該局發現有個別微信公眾號發布所謂『轉發能領「冰墩墩」』等相關消息,涉嫌非法利用奧林匹克標志從事商業行為。在此,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發布警示,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
省知識產權局在『警示信息』中稱,包括北京2022年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在內的奧林匹克標志受《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保護,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同時,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相關商品請通過北京冬奧組委官方特許商品官方網店和特許零售店渠道,查詢網址:https://www.beijing2022.cn/licm/licensinginfo.htm。同時請廣大消費者注意個人信息保護,時刻提防在陌生網站填寫個人信息導致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因相關微信公眾號主體為省外市場主體,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已按要求將相關線索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省知識產權局將進一步指導全省市場監管(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深入推進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實施,嚴厲打擊涉奧林匹克標志違法行為,為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順利舉辦營造良好環境和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