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月30日訊據哈爾濱新聞網訊身為超市資產保護部職員,竟然通過監控錄像獲取超市保險櫃密碼偷盜巨款。日前,宋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並處罰金5萬元。
經審理查明,2009年春某日凌晨4時,任某國際連鎖超市資產保護部職員的宋某,在值班期間調閱超市監控錄像獲取了現金辦公室內的保險櫃密碼,由於工作原因得知保險櫃鑰匙通常放在辦公室一辦公桌抽屜內。為避免留下指紋,宋某戴手套進入該辦公室,用保險櫃密碼和鑰匙打開保險櫃,盜走26萬餘元,並將贓款藏匿在超市一樓貨運口鐵板下。當天,超市其他員工上班後發現巨款丟失立即報警,並將宋某抓獲。
道裡區法院認為,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竊取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予懲處。鑒於宋某認罪態度好,且贓款全部追繳,可酌情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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