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1月18日訊
今年冬季,降雪量大、降雪頻繁。在清雪過程中,個別清雪單位以及臨街商家將清理的積雪堆放在綠地或樹池內,有的將積雪拋撒在綠地內,影響城市環境和植物生長。為進一步規范積雪清理和堆放,保持城市容貌整潔,現就有關規定通告如下:
1.各清冰雪責任單位對綠籬、綠地內的自然降雪不得清理,要保持自然景觀特色。
2.各清冰雪責任單位在清理車行道、人行道積雪的同時,要加大牆根、樹根、邊石根積雪的清理力度,達到『三根乾淨』的標准。
3.各清冰雪責任單位對廣場、道路清理的積雪,嚴禁堆放在綠地內;堆放在樹池內的,要將其鏟平堆積成幾何形狀,達到美觀的效果。
4.各清冰雪責任單位對牆根、樹根、邊石根清理的積雪,要及時運出,嚴禁堆放在綠地內或人行道上,防止影響春季綠籬草木生長和城市交通。
5.各清冰雪責任單位要對街路設置的園林綠化景觀、園林設施、冰燈景觀、燈飾亮化景觀覆蓋的積雪進行清理,確保景觀設施整潔美觀。
6.每次清雪工作結束後,各清冰雪責任單位,各園林、冰景燈飾設施管護單位要組織專項檢查,發現問題要立即落實整改,並做到跟蹤問效,確保城市容貌整潔。
哈爾濱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哈爾濱市城市管理局
201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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