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市住建局發布《哈爾濱市住建領域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四張清單』》。根據《清單》,開發企業未辦理跨區備案手續限期的事項中,其違法行為輕微且沒有危害後果,並在限期內改正,將免於處罰。
『四張清單』即不予處罰事項清單、減輕處罰事項清單、從輕處罰事項清單和不予行政強制事項清單。此次哈市發布的住建領域包容審慎監管執法《清單》,對不予行政處罰事項、從輕行政處罰事項和減輕行政處罰事項進行了詳細規定。
依據《清單》,開發企業未辦理跨區備案手續的,其違法行為輕微且沒有危害後果,並在限期內改正;裝修人未申報登記進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其違法行為輕微且沒有危害後果,並在限期內改正;對非住宅房屋裝飾裝修變動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未按照要求備案的處罰,其違法行為輕微且沒有危害後果,並在限期內改正等事項,將免予處罰。同時,還將采用說服教育、行政約談,以及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並公開結果等方式,加強法制宣傳。
此外,對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勘察、設計合同登記備案手續處罰,其違法行為輕微且沒有危害後果,並在限期內改正等行為予以從輕處罰;對工程勘察企業勘察文件沒有責任人簽字或者簽字不全的處罰,其主動消除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主動在勘察文件上補全責任人簽字等事項,將予以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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