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貿區哈爾濱片區獲更大改革自主權|被賦予市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537項
近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賦予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哈爾濱片區市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通知》(以下簡稱《賦權通知》)印發,明確賦予中國(黑龍江)自貿試驗區哈爾濱片區市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537項。
為進一步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向更深層次改革,實行更高水平開放,有更充分的改革創新自主權,按照《省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關於向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賦予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要求,哈爾濱市賦予中國(黑龍江)自貿試驗區哈爾濱片區市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537項,其中,行政許可161項、行政確認62項、行政獎勵11項、行政裁決3項、行政處罰147項、行政征收7項、行政強制7項、行政監督檢查53項、行政給付1項、年檢3項、其他類82項。
《賦權通知》明確,圍繞產業鏈發展全鏈條、企業發展全生命周期,推動全鏈條賦能。著眼加快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實現投資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實現『區內實現,區內辦理』,建設一流營商環境。
《賦權通知》明確,哈爾濱市政府各部門要加強對自由貿易試驗區哈爾濱片區賦權事項的全程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有關賦權事項配套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辦事指南、事中事後監管措施、證照文本獲取方式等同步轉交自由貿易試驗區哈爾濱片區,並及時告知新調整變化審批事項辦理的相關法規、政策文件及國家統一的材料規范等,以便於自由貿易試驗區哈爾濱片區及時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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