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哈爾濱市衛生健康委發布3-11周歲人群新冠疫苗接種問答。
問:3-11周歲人群接種的新冠病毒疫苗與之前使用的疫苗一樣嗎?
答:3-11周歲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均為經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提出相應緊急使用建議並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論證同意使用的疫苗,目前可使用的疫苗包括國藥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興公司、國藥中生武漢公司的滅活疫苗。
問:3-11周歲人群接種的新冠病毒疫苗是否免費?
答:3-11周歲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實施居民免費政策,疫苗及接種費用由醫保基金負擔。
問:3-11周歲人群去哪裡接種?
答:建議3-5周歲的兒童由監護人帶領至就近的預防接種單位進行接種。6-11周歲的學齡兒童,如學校設置了臨時接種點,可以在學校進行接種,也可由監護人陪同至就近的常規接種單位和臨時接種點進行疫苗接種。
問:如果近期還要接種其他免疫規劃疫苗怎麼辦?
答:如受種者在相近時間內還需接種其他疫苗,應確保與新冠病毒疫苗接種間隔14天以上,同時要優先保障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接種(狂犬病疫苗和破傷風疫苗除外)。
問:兒童的接種禁忌包括哪些?
答:(1)對本品中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種非活性成分、生產工藝中使用的物質過敏者,或以前接種本品或同類疫苗時出現過敏者;(2)既往發生過疫苗嚴重過敏反應者(如急性過敏反應、血管神經性水腫、呼吸困難等);(3)患有未控制的癲癇和其他嚴重神經系統疾病者(如橫貫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綜合征、脫髓鞘疾病等);(4)正在發熱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或未控制的嚴重慢性病患者。
問:接種過程中還需要哪些注意事項?
答:接種前,兒童監護人要配合接種人員做好健康詢問和接種禁忌核查,認真閱讀並填寫疫苗接種知情同意書。接種後,要在接種現場留觀至少30分鍾,如有不良反應發生,及時聯系接種單位進行詢問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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