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網站獲悉,《減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實施細則》日前印發。《實施細則》明確,承租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和財政監管國有企業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再減免2022年3個月房租或再免費延長3個月租期。
《實施細則》明確其實施范圍為:在哈政規〔2022〕4號文件發布之日(含當日)前已承租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市屬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國有文化企業、事業單位創辦企業房產,在我市工商注冊登記,且符合工信部等四部委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哈政規〔2022〕4號文件發布之日前解除租賃關系或在哈政規〔2022〕4號文件發布之日後簽訂租賃合同的,不享受本政策。
根據《實施細則》,由出租房產的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市屬國有獨資金融企業、國有文化企業、事業單位創辦企業(以下簡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選擇減免租金或免費延長租期方式(只能選擇一種方式)。減免租金的,按照哈政規〔2022〕4號文件規定,減免2022年3月、4月、5月共計3個月租金,在此期間合同終止的,減免金額按合同實際到期的天數計算。其中租金已上繳國庫的,按照《關於印發繼續減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租金實施細則的通知》(哈財資〔2021〕1316號)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後辦理退庫手續;未上繳國庫的,按上述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後直接在當年租金中減免。免費延長租期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在原合同終止日期基礎上延長租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根據《實施細則》,減免程序及需提供材料按照《關於印發繼續減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租金實施細則的通知》(哈財資〔2021〕1316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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