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地名管理條例》於5月1日起施行。5月17日,市民政局、道裡區民政局在中央大街舉行《地名管理條例》宣傳活動。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地名的使用應當標准、規范,全國將建立中國地名信息庫,供社會使用,哈市將建立標准地名地址庫,及時將新命名、更名的街路名稱向社會公布,進一步嚴格規范地名管理和地名標志設置。
地名是社會基本公共信息,是歷史文化的重要載體。據了解,修訂後的《條例》共7章44條,對地名管理作出了全面、系統的規定。《條例》對地名管理的范圍進行了明確,列出了8類納入管理范圍的地名類型:自然地理實體名稱;行政區劃名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所在地名稱;城市公園、自然保護地名稱;街路巷名稱;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住宅區、樓宇名稱;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交通運輸、水利、電力、通信、氣象等設施名稱;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其他地理實體名稱。
《條例》進一步完善地名命名規則,明確地名命名更名應當提交的申報材料及開展綜合評估、專家論證、征求意見等要求,分級分類規定地名命名更名批准程序,建立地名備案、公告制度。
《條例》強調文化保護,規定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體現中華歷史文脈以及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國內著名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報國務院批准。並設立地名文化保護專章。
哈市將結合地名管理工作實際,開展系列宣傳活動,走進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區等進行宣講。同時,對地名管理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切實提高地名管理工作者依法履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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