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流域已進入禁漁期,自5月16日起,哈爾濱市公安局航運分局與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哈爾濱市農業農村局、哈爾濱海事局通力協作,針對松花江乾流及其所屬支流、水庫、湖泊、水泡等水域,聯合開展為期77天的松花江禁漁期聯合整治行動。
此次松花江禁漁期聯合整治行動,哈爾濱市公安局航運分局將進一步完善與農業農村、海事等部門間聯動機制,加強執法合作,形成強大合力,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各類涉漁違法違規行為。同時,航運分局將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開通公安舉報專線,通過多渠道宣傳、多部門作戰,在全社會全面形成高壓態勢。
哈爾濱市公安局航運分局提示:國家規定的禁漁期是為了讓野生水生生物更好繁殖,對漁業資源起到保護性作用。公安機關倡導『不電魚、不毒魚、不炸魚』的生態理念,確保生態資源可持續發展。禁漁期捕撈水產品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涉嫌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公安機關將對禁漁期內違規捕撈、電魚、毒魚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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